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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有制商业主渠道的作用

1999-03-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湖南社会科学院 李明生 研究员负责的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当前流通领域中的问题和对策》,其最终成果是研究报造《强化公有制商业主渠道作用研究》。这项成果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大流通的新趋势,提出了强化我国公有制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应对各种类型的公有制商业进行准确定位,合理优化其布局和结构

国有经济在战略性调整中,由于主要定位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经营范围主要是资源垄断性行业和提供最重要的公共产品的行业,以及一些竞争性行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因此,在流通领域中,国有商业要对粮食等极少数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处于支配地位,抓好重要商品的批发环节和大宗贸易控制权;对部分重要生产资料在市场流通中掌握一定的数量,以便能对市场供求平衡和价格稳定起到影响作用。对于其它一般商品的经营,国有商业只需保留少数资本规模巨大、经营效益好的大型国有流通企业,包括大型的商业集团、大型的零售企业,以及大型的仓库、加工厂和配送中心,以稳定和控制商品市场。其它流通领域尽可以放开经营、自主流通。要主动将大多数亏损恶化的中型国有流通企业和个别大型国有流通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以适当形式退出流通竞争行业。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国有商业对上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关键环节、骨干企业的经营,有利于增强国有商业控制力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二、应积极探索公有制在流通领域的多种实现形式,增强控制力和竞争力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从目前的探索来看,国有独资公司、集体经济、国有民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各种社会基金所有制、委托经营、资产经营责任制等,都是我国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随着思想解放和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还可以探索一些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流通领域的公有制经济,可以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和流通领域的特点,采用和创造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通过市场以资本为纽带,控制更多的社会资本,形成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这样才能加强控制力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的主导作用。

三、转变公有制商业主渠道的经营机制

公有制商业面临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还在于改革滞后,缺乏制度创新,内部机制僵化。公有制商业企业只有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独立法人和竞争主体,才有内在驱动力。要按着分类指导的原则,因地、因企业制宜,转变公有制商业主渠道的经营机制。对极少数具有垄断性经营要求的公有制流通企业可采取独资公司形式。对资产负债率不高,有发展前途的大中型公有制商业企业可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对有一定活力,包袱不很重的中小型企业,要实行股份合作制。对于包袱沉重,但还有各种资源,如人才、仓库、办公楼、占地等方面优势的企业,可争取列入当地联合、兼并的试点,消化富余人员,实行集约经营。对资不抵债、无任何优势、拯救无望的企业,可按《破产法》有关规定实行破产。总之,绝大多数的公有制商业都要逐步改组,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其它公有制实现形式,使之改制转机尽快焕发活力。

四、要为公有制商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宽松环境

为使公有制商业发挥主渠道和主导作用,还必须在加速其机制转换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1.公有制商业执行宏观调控任务时,国家应该支付相应的调控成本和必要费用。2.对采取新的营销方式进行政策扶植。3.政府应帮助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商业企业解除不合理的负担和历史包袱。4.建立健全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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